通知 – 法令

关于未按时缴纳公寓楼维护资金的处罚新规。

(Chinhphu.vn)——对于未按规定移交、延迟移交或未完整移交公寓楼公共区域维护资金及已存维护资金利息的行为,将处以 2.6 亿至 3 亿越南盾的罚款。

对违反公寓楼管理和使用以及维护资金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处罚。

(Chinhphu.vn)——政府颁布了第339/2026/ND-CP号法令,规定了建筑施工、技术基础设施工程管理、住房管理和开发以及房地产业务等领域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对投资者在公寓楼宇管理和使用以及维护资金方面的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