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的管理运营规定如下:
- 公寓楼的管理运营活动包括以下工作:
+ 控制、维护和定期维护电梯系统、水泵、发电机、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消防工具、备用设备和其他公寓楼或公寓小区共同拥有和共同使用的设备;
+ 提供环境保护和卫生服务、垃圾收集、花园和观赏植物护理、昆虫防治等服务,以确保公寓楼的正常运转;
+ 其他相关工作。
- 公寓楼必须有《住房法》第105条第1款a点规定的运营管理单位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工作必须由运营管理单位执行。目前;业主和用户不得单独聘请不同的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营。公寓楼管理单位可以与服务提供者签订合同,执行公寓楼的管理和运营任务,但必须根据合同内容负责管理和运营。与公寓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服务。
(根据 02/2016/TT-BXD 号通函第 1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