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的管理条例已经接近发达国家,但我国居民与公寓楼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却越来越复杂,发达国家的管理条例有效实施了公寓楼管理条例。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根源在于:(i)对董事会的作用和运作理解不够;(ii)居民往往零星参与,以牺牲管理委员会的利益为代价,但要求以较低的贡献获得高质量的共享服务;(iii)在许多情况下,参与管理委员会的人说他们是自愿的,不拿钱,但后来却混入了总预算。
所有居民都需要的共同服务包括:安全、清洁、景观美化、共享空间、按需维护和维修。居民选举并委托管理委员会负责一般事务。公寓管理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简单的“国家管理模式”,具有所有基本特征和功能,但伴随而来的是有机问题。
有两个关键问题:
确定要提供的一般服务的质量和价格;
选拔管理机构人员,并制定激励和监督机制。
与投资者的激烈冲突……关于私人共同财产
对于第一个问题,诸如安全、清洁和日常垃圾收集等常规服务通常很简单,很容易确定成本并找到提供商。这些成本与国家规范的经常性支出相同,因此争议较少。
相比之下,诸如大修或意外故障等大笔或意外支出通常很难确定质量和成本。它们就像国家的公共投资一样,规模庞大,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一般维修基金的使用方式也可能模糊不清,难以控制。
对于董事会的选举,根据现行规定,可以按照合作模式(建筑物中的每个家庭获得平等投票或根据使用的平方米计为一票)或按照公司模式。分享。越南目前大多数公寓管理委员会都遵循民主模式,即每户一票或每平方米一票。为了使其有效运作,其居民需要掌握与激励措施相关的民主原则,并激励个人参与。
首先是明确规定董事会成员应获得时间补偿。服务精神只是一种补充,最重要的是必须有足够的报酬。这将创造一种竞争,以便能够为这项工作选择最优秀的人,并且更容易监督活动,避免出现志愿服务掩盖其他事情的情况,尤其是工作。使用一般预算(建筑运营费和建筑维护基金)。
董事会的组织和运作必须与权力和责任相联系,候选人必须有行动计划或竞选纲领向整个社区解释。如果对加入董事会感兴趣的人不多,激励或报酬就不够,需要调整。
下一个问题是大多数居民实质性参与的监督机制。如果选举和监督机制不合理,那些掌握总预算的人会利用它们谋取私利。腐败、少吃是不可避免的。
我国现行的规定已经具备了董事会模式像许多其他国家一样有效运作的必要要素。然而,那只是机构的正式或书面部分。非正式的部分,即社区的共同习俗和信仰,也非常重要。
为了拥有有效的公寓管理委员会,社区需要养成以利益与责任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民主的习惯。越南似乎缺乏这一点,因为纵观该国的发展历史,与参与者重大而具体的利益相关的民主实践空间并不多。
村庄模式表明了这一点。这是越南最古老、最受欢迎的自组织社区模式。然而,在这种模式下,与每个家庭的实际利益相关的共同任务的资金贡献并不多。
灌溉系统、道路和安全等基本基础设施通常由国家提供。因此,村庄的工作只是组织节日和聚会。联合活动带来的物质利益实际上并不多。因此,对村庄要员和村庄活动监督的竞争往往很狭窄。大多数人把村庄留给少数人。
城镇必须承担政府的角色,居民必须为共同利益贡献大量资金,例如欧洲国家和美国的情况就大不相同。大多数人都有参与意识,关心共同利益。因此,他们选择合适的人担任职务,并有监督的方式,让合适的人尽可能少做错事。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要解决公寓管理模式目前存在的问题,必须正确认识其性质和运行机制。它是一种民主模式,需要许多人的参与,共同努力的人应该得到与其努力相称的报酬,并有适当的监督和竞争机制。
任何努力,结果都是一样的。为了有良好的生活质量,每个家庭都需要参与公共利益,而不是漠不关心或任人摆布。这可以推广到所有的社会活动。